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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食社会化保障采购需求参数公示(2019-LJBJ-1014)

2019.06.12

饮食社会化保障采购需求参数公示(2019-LJBJ-1014)

我站拟对饮食社会化保障进行集中采购,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,现将需求参数、项目分包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2019年6月13日-6月17日。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、项目分包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、合理性、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,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。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。

一、项目名称:饮食社会化保障

二、项目编号:2019-LJBJ-1014

三、货物名称、技术及相关要求

院本部干部餐厅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,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。其中标*和★均为关键指标,一项不满足即废标。

四、供应商资格条件
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投标单位成立时间>5年,注册资金>2000万元以上餐饮管理企业,且为非外资占股企业或有境外背景的企业。
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年内不得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

(四)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餐饮业的有效资质及证书(食品卫生许可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)。

(五)2016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,投标单位至少有1项经营军队院校或地方高校食堂的业绩。

(六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以集团(总公司)名义投标的,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,但下属子公司(分公司)所拥有的资质、业绩、证明等材料,可用于总公司投标使用。

五、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

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(含项目分包),请在公示期内,采取专人送达、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,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、理由充分、实事求是,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。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,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。

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,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,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,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咨询电话:4008056818

采购入库微信:mqcjw777

陆军后勤部采购服务站

2019年6月13日

干部餐厅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集中采购需求说明2.ra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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